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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的风带着一丝凉意,吹透了我身上的薄衬衫。
  却吹不散压在我心头整整十年的郁结。
  我顺着林荫大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颠了颠肩上的双肩包,很轻。
  里面除了证件和几件旧衣服,沈家的什么都没带走。
  我想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走。
  远离了庄园里的觥筹交错。
  我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另一番光景。
  那是沈家父母口中,我沾染了一身「市井习气」的地方——阳光福利院。
  他们永远不会懂,我天生争强好胜,并非因为我贪婪。
  而是因为如果不去争,我根本活不到被他们认回来的那一天。
  福利院里的孩子多,物资永远是不够分的。
  每当有社会爱心人士来捐赠衣物和食物时,就是院里最残酷的丛林法则上演的时候。
  五岁那年冬天,院里发御寒的棉衣。
  负责发放的阿姨看我是个女孩,随手扔给我一件薄得透风、拉链还坏掉的外套。
  而一件崭新的、厚实的羽绒服,被分给了一个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胖男孩。
  那个冬天冷得刺骨,我的手上长满了冻疮,烂得流脓。
  我知道,如果不争,我可能会被冻死。
  于是,在那个大雪天,我像一头发疯的小狼崽,冲上去咬住了那个胖男孩的手臂。
  任凭他把我踹倒在雪地里,打得我鼻青脸肿,我也死死抱着那件厚衣服不撒手。
  最后,我保住了那件羽绒服,也保住了我的命。
  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这世上,没有人会把好东西主动送到你手里。
  想要什么,必须靠自己去抢,去拼,去争。
  哪怕头破血流。
  后来上学,也是一样。
  福利院每年能得到资助去镇上读高中的名额只有两个。
  考不到前两名,哪怕你是第三名,也要被迫辍学去南方的流水线上打螺丝。
  为了那个名额,我能在没有暖气的走廊里借着声控灯背英语到凌晨三点;
  我能为了省下买复习资料的钱,连续吃一个月的清水挂面。
  我拼了命地考第一,因为第二名不够稳妥。
  只有绝对的压倒性胜利,才能换来我微薄的生存安全感。
  带着这样一身被生活磨砺出的鳞片和尖刺,十七岁那年,我被接回了沈家。
  金碧辉煌的别墅里,连空气里都透着优雅的香薰味。
  而那个鸠占鹊巢的沈芊芊,坐在施华洛世奇水晶灯下,像个不染凡尘的小公主。
  我怎么可能看得惯她?
  她不费吹灰之力,父母就会捧着一切送到她面前。
  而我呢?福利院里被抢走的馒头,和差点冻死我的大雪,酿成了我争强好斗的性格底色。
  所以,我像一个应激的刺猬,把在福利院学到的生存法则,全盘照搬到了沈家。
  她要学大提琴,我就要比她拉得更好;
  她要考名校,我就要保送给她看。
  我以为,只要我证明了我比她强,比她更优秀。
  沈家父母就会像福利院的老师那样,把所有的偏爱和资源都给我。
  可我错了。
  沈家不是福利院,这里不缺资源,只缺「体面」。
  我拔尖要强的样子,在沈家父母眼里,成了吃相难看;
  我拼死拼活赢来的奖杯,在他们眼里,抵不过沈芊芊委屈时落下的一滴眼泪;
  我以为的「靠实力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在他们那个所谓的上流圈子里,被称为「没有教养的野蛮掠夺」。
  刚开始父母还会由着我,觉得能激励我早点学会那些豪门必备技能也是好事。
  可这样的事情多了,他们便越来越看不惯。
  「芊芊从小就是当成名媛培养的,她有气度,你为什么要事事逼她?」
  这是我妈这十年来,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气度?
  这真是一个奢侈的词。
  只有从小没挨过饿、没挨过冻、被爱意浇灌长大的温室花朵,才有资格谈气度。
  像我这样从泥沼里爬出来的野草,光是站直身体,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我掏出手机,屏幕上跳动着晏辞的名字。
  紧接着,进来了一条长长的微信:
  【沈知音,闹够了没有?】
  【用断绝关系这种手段来逼我退婚,你不觉得太极端、太幼稚了吗?】
  【你以为你走了,我就会心软去追你吗?】
  【现在立刻回来给芊芊和沈叔叔道个歉,我还可以当今天的事情没发生过。】
  【别把大家对你的容忍,当成你得寸进尺的资本。】
  我一眼扫过去,只觉得可笑。
  他以为,我费尽心思脱离沈家,是为了逼他退婚?
  我承认自己曾经把他当成过救赎。
  刚回沈家那年,我连西餐刀叉都不会拿。
  在沈芊芊十六岁的生日宴上,我穿着不合身的礼服,不小心打翻了红酒,惹得全场名媛捂嘴窃笑。
  沈家父母面色尴尬,觉得我丢了人。
  沈芊芊红着眼眶怪我毁了她的生日。
  只有晏辞。
  他递给我一块干净的手帕,挡住了那些看笑话的视线。
  后花园里,他看着我在冷风中狠狠擦眼泪,轻笑着说:
  「沈知音,其实比起温室里的花,我更欣赏你身上这种野草一样的生命力。」
  「你很特别,别被他们同化了。」
  那时候的我太傻。
  以为他懂得我满身尖刺下的挣扎,以为他不戴有色眼镜看我。
  我像个在黑暗里走了太久的人,想死死抓住这一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