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第二十天,闻绮突然发高烧。
  她给我打电话。
  我没接。
  很快,闻母打了过来。
  “砚川,绮绮烧到三十九度,不肯去医院。她想见你。”
  我沉默片刻。
  “阿姨,叫救护车吧。”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
  以前闻绮三十七度八,我都能半夜出去给她买指定牌子的退烧贴。
  现在我只能提醒她母亲。
  我们快离婚了。
  晚上十点,门铃却响了。
  我打开门。
  闻绮脸烧得通红,怀里抱着保温盒。
  “我给你煮了粥。第一次做,可能不好吃,你尝尝?”
  我愣了下。
  结婚三年,她从没为我做过一顿饭。
  她说厨房油烟伤皮肤。
  所以她胃痛,是我煮。
  她加班,是我送。
  我发烧,是我自己点外卖。
  现在她终于学会做粥了,我却不需要了。
  “回去吧。”
  闻绮的手僵在半空。
  “以前都是你照顾我,我现在也可以学。”
  “没必要。”
  她眼圈一点点红起来。
  “我烧成这样,你一点都不担心吗?你以前会急疯的。”
  我点头。
  “是,以前会。”
  她最怕听见的,就是“以前”。
  闻绮吸了吸鼻子。
  “那我能进去坐十分钟吗?”
  “不能。”
  她盯着我,眼泪终于掉下来。
  我却只提醒她。
  “真难受就去医院,别再拿生病试探我。”
  她脸色一下变了。
  过了很久,才轻轻点头。
  “好。”
  电梯快合上时,她突然问:“砚川,你以前是不是也经常这样难受?”
  我没有回答。
  第二天,我妈发来一张照片。
  闻绮把我们的相册送了过去。
  厚厚一本,里面从恋爱到结婚,三年的照片一张不少。
  我妈问:【这些给你留着吗?】
  我看了几秒。
  【不用,处理掉吧。】
  晚上,闻绮不知道从哪听说了这件事。
  她没再打电话。
  只发来一句。
  【好,你不想留的,我以后不逼你。】
  我没有回复。
  以前她总觉得,只要她想留下的东西,我就应该陪她一起留着。
  现在终于学会问别人愿不愿意。
  可惜太晚了。
  有些尊重,不是在失去一个人以后才学会,就还能把人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