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第二十天,闻绮突然发高烧。
她给我打电话。
我没接。
很快,闻母打了过来。
“砚川,绮绮烧到三十九度,不肯去医院。她想见你。”
我沉默片刻。
“阿姨,叫救护车吧。”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
以前闻绮三十七度八,我都能半夜出去给她买指定牌子的退烧贴。
现在我只能提醒她母亲。
我们快离婚了。
晚上十点,门铃却响了。
我打开门。
闻绮脸烧得通红,怀里抱着保温盒。
“我给你煮了粥。第一次做,可能不好吃,你尝尝?”
我愣了下。
结婚三年,她从没为我做过一顿饭。
她说厨房油烟伤皮肤。
所以她胃痛,是我煮。
她加班,是我送。
我发烧,是我自己点外卖。
现在她终于学会做粥了,我却不需要了。
“回去吧。”
闻绮的手僵在半空。
“以前都是你照顾我,我现在也可以学。”
“没必要。”
她眼圈一点点红起来。
“我烧成这样,你一点都不担心吗?你以前会急疯的。”
我点头。
“是,以前会。”
她最怕听见的,就是“以前”。
闻绮吸了吸鼻子。
“那我能进去坐十分钟吗?”
“不能。”
她盯着我,眼泪终于掉下来。
我却只提醒她。
“真难受就去医院,别再拿生病试探我。”
她脸色一下变了。
过了很久,才轻轻点头。
“好。”
电梯快合上时,她突然问:“砚川,你以前是不是也经常这样难受?”
我没有回答。
第二天,我妈发来一张照片。
闻绮把我们的相册送了过去。
厚厚一本,里面从恋爱到结婚,三年的照片一张不少。
我妈问:【这些给你留着吗?】
我看了几秒。
【不用,处理掉吧。】
晚上,闻绮不知道从哪听说了这件事。
她没再打电话。
只发来一句。
【好,你不想留的,我以后不逼你。】
我没有回复。
以前她总觉得,只要她想留下的东西,我就应该陪她一起留着。
现在终于学会问别人愿不愿意。
可惜太晚了。
有些尊重,不是在失去一个人以后才学会,就还能把人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