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方先陈述。
  王律师站起来,条理清晰地陈述了全部诉讼请求。
  陆则远的律师试图反驳:
  “审判长,原告所提供的离婚协议书上有原告本人的签字,且经过法院调解程序确认。原告声称不知情,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签字时受到欺骗。”
  王律师立即回应:
  “被告代理人请注意,原告的签字并非在离婚调解程序中所签,而是在被告以'单位年审授权'为由的欺骗下签署的。我们有原告与被告当天的对话记录,可以佐证这一事实。”
  审判长看向陆则远:“被告,关于原告所述的欺骗签字一事,你有何答辩?”
  陆则远站起来,脸上的表情痛苦而忏悔。
  “审判长,我承认在处理离婚这件事上,方式方法确实存在问题。但我想说明一点——我对沈知夏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
  他转向我,眼眶微红。
  “知夏,这八年来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我都知道。但婚姻走到这一步,我们都有责任。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我反对。”王律师举手,“被告正在进行情感煽动,而非事实陈述。”
  审判长敲法槌:“被告,请围绕证据和事实进行答辩,不要进行情感煽动。”
  陆则远的表情僵了一下,随即坐回去。
  “被告,”审判长打断他,“原告主张你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你是否认可?”
  陆则远沉默了三秒。
  “我不认为我的行为构成过错。”
  就在这时,审判长说:“传证人唐歆出庭。”
  唐歆站起来,她深吸一口气,看向审判长。
  “我叫唐歆,与被告陆则远曾为恋爱关系。我在此作证:被告在与我恋爱期间,始终隐瞒其已婚事实,并多次向我表达其单身身份。”
  陆则远的律师立刻反对:
  “审判长,该证人与本案离婚纠纷无直接关联,其证言不应被采纳。”
  审判长看向王律师:“原告代理人,请说明该证言的关联性。”
  王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该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即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与第三方建立恋爱关系,并刻意隐瞒婚姻状态。这直接关系到婚姻过错认定及财产分割比例。”
  审判长点头:“反对无效,证人继续陈述。”
  唐歆把陆则远追求她时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他刻意隐瞒已婚状态的对话逐一呈堂。
  庭审持续了整整四个小时。
  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
  我站起来,声音平静但清晰。
  “原告拒绝调解。”
  陆则远抬起头看我,眼神复杂。
  走出法庭时,阳光刺得我眯了一下眼。
  唐歆走在我旁边,整个人像被抽空了力气,靠在墙边大口喘气。
  王律师从后面走过来,表情比庭审时轻松了一些。
  “今天的庭审效果不错。对方的答辩漏洞百出,我们的证据链很完整。保守估计,再审撤销调解协议的概率在八成以上。”
  “考虑到被告存在明显过错,财产分割向你倾斜的幅度应该不会小。”
  我点头,心里却没有太多波澜。
  判决在十天后下达。
  法院裁定:
  撤销原审调解离婚协议;
  依法判决离婚,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比例为原告百分之七十、被告百分之三十;
  被告支付原告八年居家护理劳务补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四十二万元;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的那一刻,我站在台阶上,仰头看着天。
  天很蓝,蓝得像是被洗过一样。
  唐歆站在我旁边,手里也拿着她的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陆则远返还唐歆购房出资款九十八万七千元。
  我们并肩站在法院台阶上,谁都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