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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法院的传票就送到了林月华手中。
  我起诉她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并在小区业主群、楼栋大堂公开道歉七天。
  林月华接到传票时,正站在楼道口丢垃圾。
  她看了一眼那张纸,嗤笑一声,当着保洁阿姨的面把传票撕了个粉碎,扬手一撒,纸屑像雪花一样落了一地。
  “吓唬谁呢?五万?她沈见青全身家当有没有五万都不知道,还想讹我?”
  “咱们走着瞧!”
  她以为我会像上次一样报警。
  但我没有。
  对于这种人,报警只是隔靴搔痒,让她肉疼才是硬道理。
  开庭那天,林月华特意穿了一身职业装,还请了个看起来有些岁数的老律师。
  调解室里,她翘着二郎腿,眼神轻蔑地扫过我这边。
  我的律师推了推眼镜,慢条斯理地开口:
  “法官,被告不仅在公共场合多次公然侮辱原告是贼,在业主群散布不实言论,导致原告被列为小区失信人员,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我拿出手机,连接了法庭的多媒体设备。
  法官看着屏幕上那些刺眼的辱骂词汇,还有林月华那张狂的嘴脸,眉头皱得死紧。
  林月华有些慌了,她大概没想到我会准备得这么充分。
  她猛地站起来:“那又怎样!你私闯民宅怎么不说?我有权维护我的财产安全!”
  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控制情绪,坐下!”
  我冷眼看着她,缓缓开口:“林女士,你口口声声说我私闯民宅,请问你当时有没有报警?”
  “报了!警察来了也出警了!”
  “那请问警察对我的处理结果呢?”
  林月华语塞了一瞬,梗着脖子喊:“那是警察办事不力!放过了你这种贼!”
  “这是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我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递交给法官。
  “当天因煤气泄漏,情况紧急,我进入被告住宅是为了消除危险,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
  “且派出所当时并未认定我有盗窃行为,反而是对被告谎报警情进行了批评教育。”
  法官接过说明,扫了一眼,神色变得严肃。
  “被告,原告进入你家是为了关煤气阀门,这在法律上属于有利于被告的行为,你不仅不感谢,反而多次辱骂、诬陷,甚至在法院传票送达后仍不收敛。”
  法官顿了顿,声音沉了下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人格尊严的严重侵害。”
  林月华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她张嘴想辩解,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
  判决书下来了。
  判决林月华在小区业主群及楼栋大堂连续七日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沈见青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五千元。
  听到一万五千元的时候,林月华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凭什么!我不赔!我凭什么赔她!”
  “被告,如果你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在上诉期间,判决书依然有效。”
  我收好判决书,站起身,第一次正眼看向她。
  “林女士,记得准时履行,否则,我会申请强制执行。”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法庭。
  身后传来林月华歇斯底里的吼声,还有她律师无奈的劝阻声。
  但这仅仅是个开始。
  林月华这种人,不把这口气给她顺到底,她是不会长记性的。
  判决生效后的第三天,林月华果然没动静。
  既没道歉,也没赔钱。
  我在业主群里等了两天,那个熟悉的头像始终没有出现,反而是群里的风向又开始有些阴阳怪气。
  有人小声嘀咕:“听说官司是那个沈见青赢了,但这林姐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就叫死猪不怕开水烫,仗着自己有关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