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5
  不是因为团子,是因为律师函上同时列明了季明的行为:未经我同意进入住宅、带走团子、提交疑似冒签材料、共同促成安乐。
  她电话打来,声音尖得像刀:“季禾,你疯了?你连你弟也要告?”
  我打开录音:“我只告做过的人。”
  “你弟下个月结婚!你这时候闹,是不是想毁了他?”
  “团子死的时候,你们也没看日子。”
  她愣了愣,哭起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没良心的东西?为了一只猫,你要把全家往死里逼!”
  以前她一哭,我就会慌,会解释,会退让。
  这一次,我只说:“开庭前,所有沟通请找我的律师。”
  她终于明白我不是说着玩的,不可置信:“就为了一只猫?”
  我低头看着团子的骨灰盒。
  妈,这次不是一只猫而已。
  是你们替我签的字,替我做的主,替我杀死的家人。
  我会一笔一笔,问回来。
  陈秀兰比我想象中更会演。
  律师函送达第三天,她来了我公司。
  当时我正在会议室给客户过方案,前台同事忽然给我发消息:
  “季经理,你妈妈在楼下哭,说要找你。”
  我走出会议室时,已经听见她的声音。
  “大家来评评理啊!我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她现在为了只猫要告亲妈!”
  陈秀兰坐在公司前台旁边的地上,头发乱了,手里攥着一张律师函复印件。
  旁边围了一圈同事和楼里其他公司的人。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也是为了她弟媳肚子里的孩子!孕妇不能接触猫,万一孩子有事怎么办?我这个当妈的替她处理一只病猫,她就要我坐牢啊!”
  有人低声议论。
  “为了猫告亲妈?”
  “这也太狠了吧。”
  我爸站在旁边,脸色铁青,却不拦她。
  季明也来了,压低声音对我说:“姐,你现在满意了?非要把妈逼成这样?”
  我看着他们。
  忽然觉得这场景有些荒唐。
  团子死的时候,没有人坐在医院地上替它哭。
  现在他们倒哭得像受害者。
  前台小姑娘为难地看我:“季经理......”
  我拿出手机,拨了110。
  陈秀兰哭声一停:“你干什么?”
  “报警。”我说,“有人扰乱办公秩序。”
  她瞪大眼:“我是你妈!”
  “所以你可以来我公司闹?”
  季建国终于开口:“季禾,别把事情做绝。你妈也是被你逼急了。”
  我看向他:“我逼她冒签?逼她带走团子?逼她安乐?”
  他脸色难看:“一只猫的事,你还要说多少遍?”
  “直到你们承担责任为止。”
  警察来得很快。
  陈秀兰还想哭,被要求到一旁说明情况时,她立刻改口:“我就是想找女儿说说话,她不接电话。”
  我递出律师函和前台监控:“她在公共办公区域大声哭闹,影响公司经营。我们公司已经有客户提出疑问。”
  警察看完,语气严肃起来。
  陈秀兰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真让警察管你妈?”
  我说:“你不是要大家评理吗?警察、律师、法院,都可以评。”
  她那张哭红的脸,第一次出现了慌乱。
  但事情已经被拍下来了。
  当晚,一个短视频号发出一段剪辑。
  标题是:
  “女子为猫起诉亲妈,怀孕弟媳险被吓出事。”
  视频里,陈秀兰坐在我公司前台哭喊,我站在旁边冷着脸报警。
  评论很快炸了。
  “再喜欢猫也不能这样对亲妈吧?”
  “孕妇本来就该远离猫,女儿太自私了。”
  也有人替我说话:
  “未经主人同意安乐宠物,确实过分。”
  但很快被骂下去。
  我的公司账号也被扒出来。
  客户开始私信问情况。
  同事看我的眼神里多了担忧。
  宋遥气得连夜赶来:“他们故意的!这视频剪掉了他们上门闹事的前因!”
  我正在整理资料。
  “那就发完整的。”
  宋遥一愣:“你想好了?”
  我点头。
  “本来我只想走法律程序。”我说,“但他们非要把事情放到网上,那就让大家看全。”
  公开说明是宋遥帮我剪的。
  没有配乐,没有煽情标题。
  第一段,是团子从小到大的视频片段。
  第二段,是病历和复查记录。
  七天前,医生建议继续药物控制,暂不建议安乐。
  第三段,是家庭群聊天记录。
  我明确说:“团子不会送走。”
  第四段,是小区监控和门铃音频截取片段。
  第五段,是安乐同意书的签名截图。
  我在说明里写明:我出差期间,从未签署、也没有授权任何人执行团子安乐。
  最后附上电话录音片段。
  视频结尾一行字幕:它不是自然病亡,是在我明确反对下被带走安乐。
  声明发出后,我关掉手机。
  宋遥坐在我旁边,眼睛通红:“你还好吗?”
  我看着窗边团子的照片。
  照片里,它趴在阳光里,像一团软软的云。
  “我不好。”我说,“但我不会退。”
  舆论是在第二天上午反转的。
  先是几个养宠博主转发我的说明。
  “重点不是猫和孕妇谁重要,重点是主人不同意,家属能不能冒签安乐。”
  “宠物医院如果不核验主人身份,今天是猫,明天是谁的狗?”
  随后,有律师账号分析:
  “宠物虽在法律上多被认定为财产,但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他人财产并造成灭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存在伪造签名,还可能涉及更严重问题。”
  评论开始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