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镇里的临时核查点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我进去时,周海和母亲被安排在不同房间。
  工作人员把一张空白笔录推给我。
  “你先讲,只讲你亲自见过,保存过的文件,讲清楚来龙去脉。”
  我把我带来的材料一一拜访工整,父亲的死亡证明在最前,我获批的翻建手续在中间,高铁行程单和那张同意书的签署日期放在最后。
  “父亲去世后,这块地和老屋一直由我来维护,我没有委托周海建房,也没有同意他们修建婚房。文件上有我签名的那一页,不是我签的,那一天,我从早到晚都在外地。”
  工作人员逐项拍照上传,让我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来源。
  隔壁先传来周海的声音。
  “都是她妈办的,我只管出钱盖房。老人愿意给孙辈用,我还能逼她不成?”
  十分钟后,母亲被叫进来辨认六页材料。
  工作人员先让她看原件,没有念任何人的陈述。
  她的手停在第三页。
  “这个名字是我写的。”
  工作人员问:“其余五页呢?”
  “没见过。”
  “死者的指印是不是你按的?”
  母亲猛地摇头。
  “不是,周海只拿来一张纸,说家里人代签就行。我只写过我女儿的名字啊,没有其他的!”
  这话被周海听见了,他隔着门大喊:“你现在当然向着她!”
  我没有替母亲解释,也没有替她减轻责任。
  “请把她承认代签的内容单独记录。她签过的,她负责;她没见过的,也不能全都塞给她。”
  母亲抬头看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转过头去,听着工作人员让她逐行确认后笔录内容后再签自己的名字。
  接着进来的是包工头,他只是想讨停工费。
  工作人员让他拿出施工合同和转账记录后,他的态度变了。
  合同甲方写的是周海,首笔工程款也是周海转的。
  更要紧的是,合同上的开工日期,比村里那份“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日期早了九天。
  我指着日期问:“还没公示完,为什么先推我的老屋?”
  包工头看向周海。
  “他说村里都打好招呼了,先拆先挖,不耽误吉日。手续过几天自然会送来。”
  周海拍着桌子站起来。
  “你收钱的时候怎么不说?”
  包工头也火了。
  “我收的是你的钱!现在停工,你倒要把十九万八算到她头上。合同写得清楚,误工和材料找甲方,不找地是谁的。”
  那份被周海举到我面前的账,就这样回到了他的名字下面。
  包工头在合同背面签字,确认材料由他现场提交。
  工作人员又调出归档系统的操作记录。
  公示照片标注连续张贴七天,可六页材料实际在同一下午上传。所谓公示开始的当天,老屋已经被施工队推倒。
  队长还想辩解。
  “村里公示都这样,照片晚拍几天不影响大家知情。”
  “如果大家早就知道权属无争议,”我关掉录音,“你们为什么直到我回来,才逼我签放弃声明?”
  桌上还放着昨天的调解记录,工作人员翻到末页,看见队长只写了“拒绝调解”,却没有记我要求补上的宅基地争议。
  队长叹了口气,再也说不出话来。
  当天下午,镇里出具了阶段核查告知:在结论作出前,任何人不得处分地上建筑,不得向我追索停工和宴席损失,其余人不能代替我的权属意见。
  告知书贴到村务公开栏时,昨天骂我临时加价的人都站在旁边,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拍下告知书,把照片存进自己的证据文件夹。
  从这一刻起,我不是毁掉婚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