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姐在枯井中找到一本古籍,上面记载了三日换身之法。 她把秘法用到了我身上。 互换身体后,她最爱做的,就是拿我的身子胡作非为。 第一天,她撕了我娘留给我的最后一方绣帕,随手扔进炭盆。 第二天,她在我妆匣里塞了外男的定情信物,害我被祖母罚跪祠堂,好好的婚事作废。 第三天,她把我的身子,送上了马厩里那个最腌臜的马奴的床。 第三夜子时,她算准了换魂的时辰,把身子掐着点还给了我。 我还没睁开眼,就被满府的婆子丫鬟“捉奸在床”。 家法,祠堂,沉塘。我死的时候,才十八岁,一卷草席丢到乱葬岗。 而她,换回身子后,依旧是那个金尊玉贵的嫡长女。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再睁眼,我重回嫡姐捡到古籍那日。她正诓骗我换身,我依旧唯唯诺诺地应了,可这回,我将古籍最后一页藏了起来,她没机会再换回去了。 后来,被按在祠堂、赤条条与那马奴滚作一处的人,是她。 挺着肚子、被逐出家门、跪在乱葬岗前求生的人,也是她。 她抓着我的裙角,哭得声嘶力竭:“求求你,把身子还给我!” 我俯下身,学着她当年的样子,笑得满不在乎:“急什么?现在遭罪的,又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