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旅馆回来之后,林野浩把自己关了整整三天。
遮光窗帘拉得密不透风,屋里暗得不分昼夜,手机调了静音扔在茶几上,屏幕亮了又暗,他一眼都懒得看。二子来过两次,在门外敲了半天,他靠在玄关的墙上,听着敲门声慢慢消失,始终没应声。宋达打了三通电话,他没接;张九发微信问他是不是不舒服,他只回了句“没事,歇两天”。
他不想见人,不想说话,连动都懒得动。就那么陷在沙发里,睁着眼数天花板上的裂纹。脑子里像在放一场没头没尾的旧电影,帧帧都是太镇的灰墙土瓦、窄巷青苔。
太镇,那个在省级地图上都找不到标点的小镇,是他长到十七岁也没走出去的囚笼,也是他刻在骨血里的根。
他生在胜利街,街名喜庆,住的却全是在底层熬日子的人。街两旁是土坯墙的平房,墙皮掉得一块灰一块黄,屋顶长着半人高的狗尾草,下雨天屋里漏得跟筛子似的,盆盆罐罐摆一地。他家在街最里头,两间矮房,爸妈住一间,他住一间。厨房是院子里搭的油毡棚,厕所是整条街共用的旱厕,冬天北风刮得脸疼,水管冻得梆硬,得拎着桶去街口井边打水;夏天闷得像蒸笼,蚊子嗡嗡撞着脸飞,咬得人整宿睡不着。
父亲林德厚在镇口砖窑厂干活,一个月挣几百块,下班回来浑身裹着灰,眉毛上都沾着砖粉,却总笑着摸他的头:“浩浩好好读书,以后别像爸一样卖苦力。”
母亲王秀英在菜市场摆菜摊,天不亮就去批菜,毛票钢镚攒在布包里,揉得皱巴巴的。家里穷得叮当响,可饭桌上最好的菜永远推到他面前,爸妈就啃馒头就咸菜。
他那时候点头,说一定好好读。可书读不进去。坐在教室里,眼神总往窗外飘——街上的小混混骑着改装摩托车,叼着烟轰油门,后座载着穿裙子的姑娘,风风火火掠过去,带起一路尘土。
他觉得他们威风,觉得他们自由,觉得那才叫活着。而他自己,瘦瘦弱弱,穿洗得发白的校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像个没人看得见的影子。
第一次被欺负,是小学三年级。
堵他的是高年级的马飞,镇上出了名的小霸王,留着长头发,穿喇叭裤,兜里总揣着弹簧刀。放学路上把他截在巷子里,伸手要钱。他攥着口袋里妈妈给的五毛早饭钱,摇了摇头。马飞抬手就扇了他一巴掌,抢过书包兜底一倒,书本铅笔散了一地,还抬脚把铁皮铅笔盒踩得稀扁。
他蹲在地上捡笔,马飞又踹了他一脚,骂了句“穷鬼”,带着人哄笑着走了。
他没哭。把铅笔一根一根捡起来,擦掉橡皮上的泥,拍干净书包上的灰,背着往家走。妈妈问他脸怎么红了,他低着头说跑摔了。
从那以后,马飞就成了他的噩梦。隔三差五堵他,要钱,推搡,把他的午饭打翻在地上。他不敢还手,也不敢告状。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爸妈没本事撑腰,马飞他爸是镇上包工头,有钱有势,谁都惹不起。
他只能忍。忍到习惯,忍到被推一把都能稳稳站住,忍到听见起哄声就下意识抱紧书包。
上了初中,马飞毕业了,可欺负他的人没少。换了面孔,换了名头,手段都一样。堵巷口,扇耳光,抢饭钱。他像街边没人要的垃圾桶,谁路过都想踹一脚。
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或许错在穷,错在弱,错在没人撑腰。夜里躲在被子里咬着牙恨,恨太镇,恨那些欺负他的人,恨这个世道。可恨没用,恨了只会挨更狠的打。他只能把恨意咽进肚子里,熬一天是一天。
直到遇见宋达。
那是初二初夏的傍晚,他又被三个人堵在巷子里,背贴着冰冷的土墙,抱着头等着拳头落下来。可预想的疼没到,耳边响起一道沉冷的声音:“住手。”
他抬头,看见巷口站着个人。黑色夹克,板寸头,左脸一道浅疤,指尖夹着烟,逆着夕阳站着,轮廓镶着一层金边。身后还跟着四五个人,都安安静静站着。
那人走过来,抬脚轻轻踢了踢蹲在最前面的混混:“谁让你们在这动手的?”
那混混抬头看清人,脸瞬间白了:“达……达哥!我们就是闹着玩……”
“闹着玩?”那人笑了一声,笑意冷得像冰,“滚。”
几个人连滚带爬地跑了。巷子里只剩风刮过墙根的声音。
那人蹲下来,平视着他:“叫什么名字?”
“林野浩。”
“多大?”
“十四。”
“被人打了不还手?”
他低下头,声音很小:“打不过。”
那人盯着他看了很久,久到他手心都出了汗。然后站起身,递过来一根烟:“抽吗?”
他摇摇头。
那人笑了,把烟叼进自己嘴里,吐了个烟圈。“以后跟我混。”
那是他第一次看清宋达的脸。很年轻,可眼神很老,里面装着太镇的风、太镇的土、还有太镇江湖里的血。看着那双眼睛,他忽然就不怕了,也不恨了,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好像被什么东西填上了。
他点点头,声音很轻,却很坚定:“好。”
从那天起,他就跟着宋达了。
宋达教他出拳,教他认人,教他江湖里的规矩,教他怎么在弱肉强食的世道里活下去。宋达说,这世上只有两种人:吃人的和被吃的。不想被吃,就得长出牙来。
他信了。
从太镇打到太县,从太县打到太市,再到一统太省。他挨过刀,流过血,好几次差点死在暗巷里。他以为自己早就变了,变成了能护住自己、护住兄弟的人,变成了别人眼里闻风丧胆的浩哥。
可关上门,独自一人的时候他才懂,他没变。
他还是那个蹲在墙角抱着头的瘦小孩。只是学会了用拳头挡拳头,用狠戾藏害怕,用规矩当铠甲。铠甲越厚,里面的人越空。
手机在茶几上嗡嗡震动,屏幕亮起来,映着“宋哥”两个字。
他伸手接了,声音有点哑:“宋哥。”
“在家?”
“嗯。”
“三天没出门了?”
他没应声。
宋达叹了口气,语气沉了下来:“谢欣的事我查清楚了。刘四底下那个放贷的小弟,收了周海龙手下十万块好处费,故意把利息翻了四倍,一步步把刘志强逼到绝路。他们早就摸清了你和谢欣的旧交情,算准了她走投无路会去找你。就是想试探你的软肋。”
林野浩猛地坐直身子,后背抵着沙发靠背,凉意顺着脊椎往上爬。
不是巧合。从谢欣辗转拿到他的号码,到高利贷步步紧逼,再到他深夜孤身赴约,从头到尾都是周海龙布的局。
“谢欣……她知道吗?”他问得很慢。
“应该不知道。”宋达语气平缓,“她就是个普通人,被人当枪使了。她找你是真的走投无路,只是这条路,是别人故意引她走的。”
林野浩闭上眼。
谢欣掉在他面前的眼泪,那句藏了十年的“我喜欢过你”,最后那句带着哭腔的“你会不会想起我”——那些翻涌的情绪,那些少年心事的余温,原来都落在了别人的算计里。
他不知道该难过还是该庆幸。难过的是重逢从一开始就是局;庆幸的是,她不知情,那些藏了十年的心意,或许还是真的。
“宋哥,我想回趟太镇。”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什么时候?”
“明天。我自己去。”
“不行,我让二子陪你——”
“不用。”他打断,“有些事,我想一个人想想。”
宋达最终没再坚持,只叮嘱:“自己当心。太镇偏,保不齐周海龙的人盯着。有事立刻打电话。”
“知道了。”
挂了电话,他起身一把拉开窗帘。
正午的阳光猛地灌进来,刺得他眯起眼。太省的天很亮,亮得刺眼,亮得不真实。他忽然想起太镇的傍晚,夕阳把整条胜利街染成橘红色,孩子们在街上追跑,大人端着饭碗在门口聊天,黄狗慢悠悠晃过巷子。那时候总觉得日子太慢,慢到熬不出头。现在日子快了,地位有了,钱有了,可那种慢腾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