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前点着两根蜡烛,不是因为只剩下两根,而是我只需要两根。我不喜欢灯火通明,那样会让我感觉心慌。有一次,一根蜡烛被风吹灭,我的面前只剩下最后一根蜡烛。我觉得这点光亮也足够我照明。又来了一阵风,另一根蜡烛也熄灭了。于是,我在黑暗中坐下来,回想起一些往事。而我内心的“清明世界”真的亮了起来……那些流浪的岁月,经历过的苦难,让我对原有的社会体制充满了深深的敌意。父母兄弟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全部死亡殆尽。这世间难以描述的惨痛,非常人所能理解。即使已过去了许多年,每当想起父母的惨死,我仍忍不住想要寻出那个凶手。
这个凶手,我在许多次与臣僚们的谈话里都提到过。我曾不止一次将元朝灭亡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字:贪腐。
1. 我只是不想被蒙蔽——郭桓案的伤害值
我习惯于用刀作尺子,以此丈量我内心的决绝。我颁布了最为严苛的法令,将反腐的利刃托举到无法再高的程度。杀人并不是一件让我快乐的事。看着他们像荒草一样倒伏在泥坑,我内心的悲愤激荡不已。
我很清楚,自己在世人眼中是活脱脱的一副暴君模样。他们背地里对我咬牙切齿,发出的诅咒声像一柄利剑刺穿黑夜。我无法安抚他们的恐惧,就像他们无法了解我内心的苦闷。如同我在《大诰》中所言:呜呼!艰哉!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网弛,人以为君昏。”我不相信诚实的面孔,也不相信信誓旦旦的承诺。我宁愿背负暴君的恶名,也不愿意做一个受人蒙蔽的昏君。我手中的屠刀什么时候才能安然入鞘,并不取决于我。人的欲望似无形却有形,像群蛇一样嘶嘶地叫着,滚滚而来。官员们前赴后继,趋利而行,作为皇帝的我深感无奈。
我要让那些食我俸禄者有所戒惧,在他们伸手拿赃时,要掂量一下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在缠绕交错的权力体系中,我尤其关注财税系统的官僚机构,它是王朝赖以生存的生命线。王朝的庞大支出依靠它来运转,容不得出现任何闪失,即使是细微如丝的问题,也要小题大做。
发动良民治良民
如果说,王朝的体制运转是一条奔腾的河流,面对裹挟而下的泥沙与浊流,我不惜动用撕裂人性的铁血之力。用人性的恶对抗人性的黑暗,虽然让文雅之士们胆寒,但也能收到奇效。
洪武十八年(1385),帝国爆发了一桩震动天下的大案——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案。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将仓库里的粮食据为己有,接受地方官员的贿赂,和地方官勾结起来共同作弊。震惊之余,我毫不犹豫地施以重手,致使天下半数中产以上家庭陷入破产的境地。
郭桓案遍及浙西四府,牵连十二个布政司(省长)。全国的布政司总数也就十二个,这件案子如同疾风暴雨,将我大明王朝的地方官场扫荡了一遍。表面平静和死寂的官场,如同死亡前的回光返照,麻木混沌却又骚动不宁。如果说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将中央机构清洗了一遍,那么郭桓案又将地方官场扫荡了一遍。在我的整个肃贪生涯中,规模庞大的郭桓案,无疑是具有里程碑的事件。
这件贪腐案件的源头来自税粮征收系统的第一环节,粮长。粮长制是税粮征收的第一道权力关卡。粮长们借助体制便利游走于民间与府衙。人性使然,贪婪的欲望剥夺了他们所剩无几的善良。郭桓案是由纳粮而起。粮食是维系一个王朝生存发展的命脉。在任何一个时代,粮食都是执政者心头之重。推行“粮长”制度,将体制的抽水管道深深地扎入民间社会,是我的初衷。我将每一万石税粮划分为一个纳税区,每个纳税区由当地富户中最有实力者担任粮长,负责税粮的催征输解。
我建立“粮长制”,并将这项制度作为官吏下乡扰民问题的撒手锏。我相信千千万万的农民。他们是我的父兄,是我的乡亲,是我奋斗不息的动力。我赋予他们拿官的权力,发动他们与那些盘剥他们利益的下乡官吏斗争,并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即使错了,也不追究他们的责任。我发动他们参与大明的制度建设,尤其是惩治那些贪婪的胥吏与官员。我在《大诰三编》中明文规定民拿害民该吏”,我将悬于贪官污吏头上的那把尚方宝剑赐给那些手无寸权的百姓。
从洪武十八年(1385)开始,一场捉拿害民吏胥的群众性运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大量吏胥被老百姓捉拿并绑赴京师。情节严重者被当即处以极刑。情节轻微者,发配充军。由我一手打造的民间防控网络体系就这样强力推行。一时间,官吏的言行大为收敛。他们不敢再像以前那样云海翻腾、肆无忌惮地伤害地方良民。
“粮长制”存在着严重缺陷,王朝制度只是一种恐怖的蔓延。至于它的功效,则另当别论。对于刚刚登上帝位的我来说,这项制度只是权宜之计,其目的在于用它来杜绝官员假借税粮鱼肉百姓。这只是传统税粮制度的一种替代性方案。它的所行所止,并无可能与不可能。
我刚刚接手政权,还没来得及建立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权力框架。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我只有延续前朝旧制——“以吏治国”。我从民间社会选用一些相对可靠的人员来督征税粮。如此一来,国家收入就可以增多一些。同时对于那些饱受官府压迫的农民来说,他们也不愿意与官府直接打交道。
由于地方官员基本上都是由外地人充任,对于当地情况也不是很了解,往往容易受到地方胥吏的蒙蔽。经过一番权衡利害,我倡导的民间自治方式应运而生。对于贪官污吏,我一贯的态度就是从严从重,绝不留半点儿情面。
我的“以良民治良民”,前一个“良民”是那些大地主,而后一个则是普通农民;前者是治人的粮长大户,后者则是被治的农民小户。“以良民治良民”关键之处在于如何区分“良民”,他们之间到底是谁治谁?
所谓“良民”,不过是那些“有恒产有恒心”的地主,庞大的帝国机器只有得到他们的支持才能够平稳运行。我是无产者出身,现在当了皇帝,摇身一变成了最大的地主,而那些官僚胥吏是小地主。大地主重用小地主,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在这条食物链中,无论是我,还是那些民间地主,我们的利益管道是彼此互通的。
当官有风险
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最为痛恨的两个字莫过于“贪腐”。对待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我的刚猛手段没有最猛,只有更猛。除了动荡期的特有腐败,旧体制的破车带着惯性冲进了新时代,跑冒滴漏是其固有的历史性腐败。我的大明朝固然有清风明月,但是这乍暖还寒的清明并没有迎来真正的春天。
洪武年间,我大肆杀戮那些为自己打江山的开国功臣,株连极广。这种做法无形中抬高了官场的风险值。一个士子十年寒窗苦读是为了当官,为了实现光宗耀祖、庇荫子孙的人生终极梦想。可是生不逢时,别人当官是要钱,在我的王朝里当官却往往会要了命。
无论是体制内的官员,还是体制外的读书人,他们视宦途为畏途。以血偿血,以肉偿肉,虽然是那个弓满弦张时代的血性法则,但是人的欲望会不自主地站在它的对立面。很多人对朝廷的官员录用并不热心。谁也不愿意拿自己的一条命博一场未知的富贵。既然读书人不愿意主动依附,我只有从民间社会将那些忠诚之士选拔出来,不然没人替我这个皇帝干活。
很多粮长属于地方上的半公职人员,并不属于体制内的官员,接近于吏。粮长,虽然无职但是有权。这对他们有着很强的诱惑力,因为他们能够从征收税粮过程中捞取更多好处。这个世界,但凡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趋之若鹜的人群。
我对于“粮长制”还是颇为得意的。这也契合了我自己“以良民治良民”的想法。为了能够让粮长忠诚地服务于我的王国,我给了他们十分优厚的生存条件。我甚至不惜打破吏不为官的传统,让粮长有机会晋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