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回复。
当晚,她又发来一条。
“你把起诉书寄到家里,是想逼死我吗?”
我看了很久,只回了一句。
“法院怎么判,我按判决办。”
她很快回过来。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
“是。”
“以前我什么都忍。”
“忍到最后,你把我买根鱼竿也当成罪。”
她没有再回。
第二天,秦律师让我把八万元那一页打印两份。
一份附在流水后。
一份留给沈茜自己保管。
“她不是证据。”
秦律师提醒我。
“她是当事人。”
“不要让她觉得自己被拿来对付母亲。”
我点头,把那份复印件装进信封。
沈茜收到后,只回了一个“知道了”。
过了半小时,她又发来一句。
“谢谢你没有让我去逼她。”
“不用谢。”
“你要的是答案,不是替谁出气。”
我知道,她已经开始学着自己判断。
这比让她替我出庭更重要。
她已经长大。
有些路,只能自己走进去。
我送她到楼下。
她没再回头。
我也回去了。
回到宿舍,已经过了十点。
陈志远告诉我,罗秀兰去鱼塘找过他。
她要他删除视频。
“原视频我会保留。”
“怎么处理,你们按法律办。”
我把这件事告诉秦律师。
他让我记录时间和内容,不要私下争吵。
几天后,罗秀兰托人传话。
只要我撤诉,她愿意把账户交给第三方记账。
她也愿意少打牌。
我只问了一句。
“她能不能先承认,鱼塘边动手是错的?”
对方没有回答。
周五上午,法院调解通知到了。
调解室里,罗秀兰坐在沈茜旁边。
桌上摆着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份调解须知。
秦律师把证据袋放在我手边。
袋口没有封,里面装着流水、缴费回执和一段视频。
她看着我,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撤诉。
“我把鱼竿钱还你。”
“以后你想钓鱼就去钓,我不拦着。”
“八百不够,我赔你八千。”
她说得很快,像是早就想好了价钱。
“你觉得我起诉,只是为了八百块?”
“那你还想怎么样?”
“三十多年婚姻,总不能因为一次吵架就散。”
“我们不是因为一次吵架走到这里。”
她皱起眉。
“你还要算账?”
“我只要求依法核清财产。”
调解员让我们分别说明诉求。
罗秀兰说,三年来的钱都花在家里。
她照顾老人、照顾孩子,当然有权使用家庭收入。
“他每个月两万多,交给我管,就是信我。”
“现在反过来查账,是把我当贼防。”
调解员转向我。
“你有什么要回应的?”
“我从不否认她照顾过家。”
“我工资卡交了二十多年,也从没查过每一笔。”
“可她不能一边说我为家花钱,一边连我买根八百的鱼竿都不允许。”
我没有否认她做过的事。
我只说,合理开销可以核对。
个人消费不能全部叫作家用。
动手也不能说成夫妻争吵。
调解员问鱼塘边发生了什么。
“我只是折了鱼竿。”
罗秀兰说。
“我没有打他。”
陈志远提交了原始视频。
调解员先问了拍摄时间。
“上午九点四十七分。”
陈志远说。
“原文件没剪过,声音也在。”
画面播放到她抬手的那一刻,屋里安静下来。
罗秀兰盯着屏幕,脸色一点点发白。
“视频不完整。”
“他先顶撞我的。”
“我当时没有还手。”
我说。
“你就会装可怜。”
“妈。”
沈茜忽然开口。
“视频里那个人,是你。”
罗秀兰猛地转头。
“连你也帮着外人说我?”
“我不是帮谁。”
“我只是看见了。”
沈茜坐在母亲旁边,手指攥着衣角。
视频播放结束后,她看了母亲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
调解员问我是否愿意撤回申请。
“不撤。”
罗秀兰站起来,指着我说我不讲情分。
她说我早就想摆脱她。
“这些年你吃家里的、住家里的。”
“现在退休了,倒想一个人清净。”
“房子和存款不能都算你的。”
“我没有要求全部都算我的。”
“共同财产依法分。”
“孩子的费用照付。”
“你只要别再动手。”
秦律师把一张诉求清单推到桌前。
没有指责,没有情绪。
只有四条:核清账户、依法分割、直接支付孩子费用、停止暴力。
罗秀兰看完,把纸推了回来。
“你把夫妻过日子写成了合同。”
“合同至少双方都能看。”
“这二十多年,我连账本都没见过。”
“情分不能变成打人的理由。”
她的手垂了下去。
调解员又问了一次。
“双方是否愿意继续调解?”
“愿意。”
罗秀兰说。
“前提是他先撤诉。”
“我不接受这个前提。”
我说。
调解没有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