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回复。
  当晚,她又发来一条。
  “你把起诉书寄到家里,是想逼死我吗?”
  我看了很久,只回了一句。
  “法院怎么判,我按判决办。”
  她很快回过来。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
  “是。”
  “以前我什么都忍。”
  “忍到最后,你把我买根鱼竿也当成罪。”
  她没有再回。
  第二天,秦律师让我把八万元那一页打印两份。
  一份附在流水后。
  一份留给沈茜自己保管。
  “她不是证据。”
  秦律师提醒我。
  “她是当事人。”
  “不要让她觉得自己被拿来对付母亲。”
  我点头,把那份复印件装进信封。
  沈茜收到后,只回了一个“知道了”。
  过了半小时,她又发来一句。
  “谢谢你没有让我去逼她。”
  “不用谢。”
  “你要的是答案,不是替谁出气。”
  我知道,她已经开始学着自己判断。
  这比让她替我出庭更重要。
  她已经长大。
  有些路,只能自己走进去。
  我送她到楼下。
  她没再回头。
  我也回去了。
  回到宿舍,已经过了十点。
  陈志远告诉我,罗秀兰去鱼塘找过他。
  她要他删除视频。
  “原视频我会保留。”
  “怎么处理,你们按法律办。”
  我把这件事告诉秦律师。
  他让我记录时间和内容,不要私下争吵。
  几天后,罗秀兰托人传话。
  只要我撤诉,她愿意把账户交给第三方记账。
  她也愿意少打牌。
  我只问了一句。
  “她能不能先承认,鱼塘边动手是错的?”
  对方没有回答。
  周五上午,法院调解通知到了。
  调解室里,罗秀兰坐在沈茜旁边。
  桌上摆着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份调解须知。
  秦律师把证据袋放在我手边。
  袋口没有封,里面装着流水、缴费回执和一段视频。
  她看着我,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撤诉。
  “我把鱼竿钱还你。”
  “以后你想钓鱼就去钓,我不拦着。”
  “八百不够,我赔你八千。”
  她说得很快,像是早就想好了价钱。
  “你觉得我起诉,只是为了八百块?”
  “那你还想怎么样?”
  “三十多年婚姻,总不能因为一次吵架就散。”
  “我们不是因为一次吵架走到这里。”
  她皱起眉。
  “你还要算账?”
  “我只要求依法核清财产。”
  调解员让我们分别说明诉求。
  罗秀兰说,三年来的钱都花在家里。
  她照顾老人、照顾孩子,当然有权使用家庭收入。
  “他每个月两万多,交给我管,就是信我。”
  “现在反过来查账,是把我当贼防。”
  调解员转向我。
  “你有什么要回应的?”
  “我从不否认她照顾过家。”
  “我工资卡交了二十多年,也从没查过每一笔。”
  “可她不能一边说我为家花钱,一边连我买根八百的鱼竿都不允许。”
  我没有否认她做过的事。
  我只说,合理开销可以核对。
  个人消费不能全部叫作家用。
  动手也不能说成夫妻争吵。
  调解员问鱼塘边发生了什么。
  “我只是折了鱼竿。”
  罗秀兰说。
  “我没有打他。”
  陈志远提交了原始视频。
  调解员先问了拍摄时间。
  “上午九点四十七分。”
  陈志远说。
  “原文件没剪过,声音也在。”
  画面播放到她抬手的那一刻,屋里安静下来。
  罗秀兰盯着屏幕,脸色一点点发白。
  “视频不完整。”
  “他先顶撞我的。”
  “我当时没有还手。”
  我说。
  “你就会装可怜。”
  “妈。”
  沈茜忽然开口。
  “视频里那个人,是你。”
  罗秀兰猛地转头。
  “连你也帮着外人说我?”
  “我不是帮谁。”
  “我只是看见了。”
  沈茜坐在母亲旁边,手指攥着衣角。
  视频播放结束后,她看了母亲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
  调解员问我是否愿意撤回申请。
  “不撤。”
  罗秀兰站起来,指着我说我不讲情分。
  她说我早就想摆脱她。
  “这些年你吃家里的、住家里的。”
  “现在退休了,倒想一个人清净。”
  “房子和存款不能都算你的。”
  “我没有要求全部都算我的。”
  “共同财产依法分。”
  “孩子的费用照付。”
  “你只要别再动手。”
  秦律师把一张诉求清单推到桌前。
  没有指责,没有情绪。
  只有四条:核清账户、依法分割、直接支付孩子费用、停止暴力。
  罗秀兰看完,把纸推了回来。
  “你把夫妻过日子写成了合同。”
  “合同至少双方都能看。”
  “这二十多年,我连账本都没见过。”
  “情分不能变成打人的理由。”
  她的手垂了下去。
  调解员又问了一次。
  “双方是否愿意继续调解?”
  “愿意。”
  罗秀兰说。
  “前提是他先撤诉。”
  “我不接受这个前提。”
  我说。
  调解没有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