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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便利商店里的陌生人》
  作者:沐晞
  第十章|不在场证明
  「究竟是谁来买东西,然后把收据留下给我?」
  苏禾问完,没有再看梁闻序的表情。她把韩奕辰的病历复本和两年前的收据并排摆在桌上。收据时间是2024年11月25日03:07;病历从00:18起有连续医疗纪录,直到08:56才记载她能配合回答。两份东西可以同时是真的。
  错的也许只是有人替它们补上的那句:「所以当年是苏禾买的。」
  「先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她问梁闻序,「你亲眼看见那张收据是谁拿到的吗?」
  梁闻序看着她。「我看见有人去柜台。」
  「谁?」
  「我当时以为是妳。」
  「那你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看过那份病历,我怎么还敢说是妳?」
  「你当时为什么会认成我?」
  梁闻序没有立刻回答。
  苏禾把收据往他那边推了一点。「你刚才才承认自己冒充过我的未婚夫。如果接下来还是一句一个版本,我宁可先问店家。」
  她看向柜台。今夜值班的年轻店员并不是两年前那个人,不可能凭自己的记忆回答。她拿起收据,没有立刻起身。
  「还有一张照片。」
  * * *
  苏禾把周启文交给她的医院走廊照打开。
  照片里,浅色外套的女人坐在长椅上,侧脸很像她;周启文认为站在面前的男人是沈明川。右下角印着:
  2024/11/25 01:42。
  「韩奕辰,你看过这张吗?」
  「没看过这个版本。」
  她看了他一眼。「什么叫这个版本?」
  「我以前看过医院走廊照,但没见过这个印着01:42的纸本版本。」
  「那你当晚见过沈明川?」
  韩奕辰把手机移开。「我在急救区等过,也去过其他地方,不能说整晚都守在妳旁边。照片里的人没拍清正脸,我不替他认身分。」
  苏禾记下回答,没有把「不认照片」推成「不在现场」。她放大走廊照。原本只注意长椅上的女人,现在再看,女人头顶后方有一只挂在墙上的电子钟。电子钟的前两码几乎黏在光斑里。她调高萤幕亮度,才勉强辨认。
  「这里是几点?」
  韩奕辰将头凑近,没有伸手夺手机。
  「看起来是二十三点四十二分。」
  苏禾再看一次。
  23:42。
  相纸印的却是01:42。
  「差两个小时。」
  「如果两组数字都读对的话。」韩奕辰说。
  她擡头:「那个电子钟准不准?」
  「我记得护理站也有类似的钟。是不是同一套系统、那晚有没有校时,我没有资料能证明。」
  苏禾把原图和放大截图一起保存。
  「还有日期。」她说,「墙上的钟只有时分,没有日期。二十三点四十二分,也不能单靠这张照片知道是哪一天。」
  梁闻序一直看着照片,忽然开口:「十一月二十四日。」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张是我拍的。」
  * * *
  苏禾的手停住。
  「你说什么?」
  「原本那张照片,是我拍的。」
  她没有因为一句自白就把手机交出去,只将照片放在桌面中央。
  「什么相机?」
  「底片相机。那时沈明川有几卷照片要我帮忙留着,我身上也带了一台。」
  「原始底片呢?」
  「不在我手里。」
  「所以我还是只能听你说?」
  「妳可以找周启文核对。他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工作室见过一批相片,至少能接上底片后来去了哪里。」
  「他也没有原始底片。」
  「我知道。」
  苏禾把相纸右下角的时间放大。「你拍的底片上,为什么有这行字?」
  「我拍的画面没有这行日期。这张是后来的输出版本。」
  「后来是谁加的?」
  「不知道。」
  「那就别再让我猜。原片在谁手里,你总得想办法找出来。」
  她把手机转回相片,盯着右侧的玻璃隔间。以前她只把那片亮光当成灯具反射,现在仔细看,里面确实有个举起相机的轮廓。左腕附近一圈深色,像表带。梁闻序以前戴黑色机械表,但这团模糊影子仍不足以辨认拍摄者。
  「站在玻璃前拍的?」她问。
  「对。妳坐在靠门那排长椅,我站在对面。妳不肯让人拍正面。」
  「你怎么知道我不肯?」
  「妳用外套挡过一次脸。我把相机放下,后来才从侧面拍了这张。」
  苏禾心口一缩。那个侧脸如果真是自己,至少曾对镜头有过反应;可她不记得挡脸,也不记得允许他拍。她按着萤幕,那团举相机的影子越放越糊。梁闻序就在眼前,她却连相纸里的那个人都抓不住。
  「那时候几点?」
  「接近午夜。大约二十三点四十分。」
  「照片里那个男人是谁?」
  「沈明川。」
  「你确定看见的是他本人?」
  「我当面跟他说过话。他右手虎口有擦伤,外套也湿了。」
  苏禾重新翻出先前新闻详情页记下的报案时间:22:56。那只是坠楼报案时间,不是任何人的死亡宣告。若墙上电子钟确实显示23:42,两者相隔四十六分钟;能确定的只有这张画面晚于报案,不能把它写成「死亡后四十六分钟」。
  「那当时被送医的坠楼者在哪里?」她问。
  梁闻序的视线掠过韩奕辰。「正在抢救。」
  「你看过脸?」
  「没有清楚看过。」
  「那你早就知道『送医的人』和『沈明川』不能直接画等号。」
  「我看见沈明川本人时,就知道当晚的名字有问题。」
  「但你来我家时还说我杀了他。」
  梁闻序没有再辩解,只说:「那是我不能收回的错。」
  苏禾攥紧手机,又转向韩奕辰。
  「你也在同一间医院。」她看向韩奕辰,「你在走廊看过这个男人吗?」
  「那段时间我去配合过询问,也在急救区外等过。我没有能确认照片里每个人身分的完整纪录。」
  「我没有要你辨认每个人。」
  韩奕辰没有接话。既然他不说,她就去找能固定他当晚行动的纪录。
  * * *
  「现在回到收据。」
  苏禾把照片收回包里,拿起水瓶走向柜台。
  「不好意思。我想问两年前的一笔交易,店里还有可能保留旧纪录吗?」
  店员看见她手里的泛黄纸张,有点为难:「收据这么久,系统资料要店长查。我不是当年的人,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有交接簿吗?我只想确认当时是否有人调过监视器,不会要求你现在把影像交给我。」
  「有纸本事故纪录,但我不能让妳整本带走。」
  「不用。你可以先问值班主管吗?」
  店员先请三人让开结帐动线,接着联络值班主管,说明有人持两年前收据想核对11月25日凌晨的事故纪录。
  苏禾补充:「交易时间是03:07。查不到没关系,我可以留下联络方式走正式程序。」
  店员点头,放下电话,往柜台下方的文件柜找了一会儿。
  「主管说可以先在柜台看当年的交接备注;影像原档要另外申请,纸本附件不能带走。」
  他把一本贴着年份标签的交接簿放上来,翻到一张薄得快卷边的纸。
  2024/11/25。
  03:00-03:30,窗边区域请先保留现场照片及监视器备份。
  有人报称前一晚事故相关人员曾在店内接触;勿自行删除此时段影像,交主管处理。
  下方另有一行小字:
  如有人询问梁闻序,先转店长。
  苏禾擡头看他。「这个名字是当年写上去的?」
  「看日期是。但我没在这里上班,不能替写的人作证。」
  这一页记着有人要求保留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