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晚上一起痛骂过那个「四十岁的糟老头」后,张亦菲和夏小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化学变化。
张亦菲本来就闲得发慌。
山寨里的练兵有公孙烈盯着,外头的暗杀与清场有张达去办。她一个现代大妈,待在这连个手机都没有的古代深山里,简直快无聊到长出香菇。
于是,她每天巡完营后的固定行程,就是钻进女人营帐里,找夏小妹聊天。
一开始,旁边的妇人们还有些战战兢兢,以为这位脾气暴躁、能生撕敌将的庄主,是看上了这水灵灵的小姑娘,准备要来「办正事」。
结果她们很快就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这庄主不仅没有动手动脚,反而盘着腿坐在草席上,手里抓着一把炒熟的黄豆,一边嗑,一边跟小女孩聊着天。
而且聊的内容,惊世骇俗。
「丫头我跟妳说,这天下的男人,十个有九个是渣男。剩下那一个,是还没遇到机会作怪。」 张亦菲咬碎一颗黄豆,拿出现代大龄剩女的过来人姿态,语重心长地开导: 「妳家长辈为了利益把妳卖给老头,这就叫把妳当物件。女人啊,绝对不能把命运挂在男人身上。妳看我,自己拉起这几百号弟兄,手里有盐有粮,谁敢逼我做什么事?老子先剁了他!」
夏小妹捧着脸,听得一愣一愣的。
在这个以夫为天、在家从父的时代,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些话。 更荒谬的是,这些鼓励女人「独立自主、不要靠男人」的惊世之语,竟然是从一个满脸横肉、高大粗犷的男人口中说出来的。
「大叔……」夏小妹小声问,「可是女人力气小,不依靠家族或夫君,怎么活下去呢?」
「靠手艺啊!」 张亦菲理直气壮地指了指夏小妹手里正在绣的布料: 「妳看妳这针线活,绣得比外面卖的还精细。这要是在太平盛世,妳自己开个绣庄,现金流每个月滚进来,包养几个小白脸都不是问题,谁还理那种四十岁的老头!」
夏小妹虽然听不懂「现金流」和「小白脸」是什么,但她看懂了张亦菲眼里那种理直气壮的自信。
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原本深埋在心里的恐惧与逃婚的阴影,就这样在这些荒谬又温暖的「闺密谈心」中,一点一滴地被融化。
聊着聊着,张亦菲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夏小妹的手上。
她发现,这小女孩的刺绣,真不是盖的。 针线在那双细嫩的手指间穿梭,犹如行云流水,一朵精致的云纹很快就在粗糙的麻布上浮现出来。
「这玩意儿……很难吗?」张亦菲忍不住问。
「不难的。」夏小妹擡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大叔想学吗?我教你啊。」
她本来只是开个玩笑。
没想到张亦菲真的把手里的黄豆一拍,眼睛一亮:「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教我!」
于是,芒砀山的女人营帐里,出现了超级诡异的一幕。
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浑身肌肉虬结、满脸钢丝般黑胡须的猛男,正盘着腿,犹如巨熊般缩成一团。 他那双能单手捏断敌人脖子的巨大手掌,此刻正小心翼翼地捏着一根细小的骨针,憋着气,满头大汗地试图把线穿过去。
「不对不对,大叔,线要拉直,针脚不能这么大,会散掉的。」夏小妹在旁边笑着纠正。
「这破针怎么这么小!老子的手都快抽筋了!」张亦菲咬牙切齿,但那股现代大妈的倔强却被激了出来,死死盯着手里那块破布,一针一线地跟它死磕。
就在这时,营帐的门帘被掀开了。
公孙烈手里拿着几份刚整理好的盐路帐册,正准备进来禀报:「庄主,西边的商路已经……」
话音戛然而止。
公孙烈僵在门口。
他看着自家那位在战场上能把敌人连人带马劈成两半、一招砸断大腿粗木桩的无敌庄主……此刻正翘着小指,一脸狰狞地在麻布上绣着一只歪七扭八的……鸭子?
空气,死一般地寂静。
张亦菲擡起头,手里还捏着针,看了公孙烈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修身养性啊?」
公孙烈连忙低下头,再次看了看庄主和夏小妹亲密的样子,恭敬地双手抱拳退了出去。「属下该死!绝不敢打扰庄主!」
张亦菲看着公孙烈像逃命一样退出去的背影,一脸莫名其妙。
「神经病……」她嘀咕了一句,低头继续跟那只鸭子死磕。
这几天,张亦菲天天往女人营帐里跑的事,很快就在山寨里传开了。
这是一群由残兵、逃兵和山贼组成的队伍。 在他们的认知里,一个大男人天天往小女孩那里钻,除了那档子事,还能有什么?
「看来,庄主是很满意那个小丫头啊。」 负责煮饭的阿兰嫂在火堆旁一边搅着粥,一边跟几个妇人八卦:「那是庄主亲自从山里捡回来的,天天供着,我看八成是预备着当压寨夫人的。」
这话传得很快。
某天傍晚,夏小妹提着木桶去溪边打水。
几个刚被收编进来、还不懂规矩的新兵,看见这小女孩虽然穿着粗布衣,但掩盖不住那股细皮嫩肉的精致感,顿时眼底冒出了邪光。
「小丫头,长得挺水灵啊?过来让军爷我瞧瞧……」一个满脸横肉的新兵刚吹了个口哨,脚步还没迈出去。
「砰!」
一记沉闷的窝心脚狠狠踹在他的后腰上,直接把那新兵踹得飞扑进了泥地里,摔了个狗吃屎。
动手的,是张亦菲最早收编的那批十八骑亲卫之一。
那亲卫按着刀柄,居高临下地盯着那个吓傻的新兵,眼神冰冷得像在看个死人:
「混帐东西,那是庄主的女人!你不要命了?!」
那新兵吓得尿都快出来了,连滚带爬地磕头求饶。
不远处,提着水桶的夏小妹把这一切听得清清楚楚。
她的脸颊瞬间染上了一层红晕,心跳快了几分。 「庄主的女人……?」她本来想否认,但话卡在喉咙里,却莫名没有说出口。
在这股羞涩之中,她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无比巨大的安全感。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只要挂着「那个男人的女人」这个名号,就没有任何人敢动她一根寒毛。
她低着头,嘴角忍不住微微扬起,提着水桶轻快地走回了营帐。
——
几天后。
张亦菲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亲自下山一趟。」
她看着公孙烈整理出来的帐册,眉头微皱:「光看数字不准,我要亲自去陈国和沛国的黑市走一趟,看看这条现金流的末端到底是怎么运作的。」
身为一个前企业管理硕士兼柜姐,她对「通路」与「市场」有着本能的执着。
公孙烈没有异议,立刻安排了最精锐的车队与护卫。
张亦菲离开的那天清晨,夏小妹站在营帐门口,远远地看着那个骑在黑马上、背影宽阔如山的大叔,渐渐消失在山道的晨雾中。
山寨里依旧忙碌,铁匠炉的打铁声不绝于耳。
但夏小妹却忽然觉得,心里好像空了一块。
没有人再来跟她嗑黄豆,没有人再来痛骂那些家族里的渣男,也没有那个笨拙的大叔捏着细针跟她斗嘴了。
到了第三天傍晚。
夏小妹终于忍不住了。她走到火堆旁,看着正在炖肉的阿兰嫂,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小声问:「阿兰嫂……庄主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啊?」
阿兰嫂看了看她那副望眼欲穿的模样,忍不住露出一个「过来人」的暧昧笑容。
「怎么?才去三天,想当家的啦?」 阿兰嫂用木勺敲了敲锅边,笑着打趣道: 「放心吧丫头,庄主走之前特地交代过我们,要给妳吃好的。庄主那么疼妳,舍不得让妳等太久的。等这趟买卖办完,他肯定连夜赶回来!」
夏小妹被说得满脸通红,连忙低头跑回了营帐。
她坐在草席上,拿起那个还没绣完的香囊。 香囊上,那只原本歪七扭八的鸭子,已经被她用细线修补成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飞鸟。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