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的楼道没有灯,我摸黑走着,膝盖撞到扶手磕出血来,但一点也不觉得疼。
屋里还残留着鸡汤的香味。
砂锅里的汤已经凉透,表面凝了一层白色的油脂。
陈淮走之前铺好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枕头边放着他的旧手表……表带断了,用一截创可贴粘着,他舍不得换新的,却把一百万眼都不眨地送进别的女人口袋。
我扫了一眼屋子,拿起了床头柜抽屉最里面的一个铁皮盒子。
打开,里面是一叠皱巴巴的零钱,有硬币,有五毛一块的旧纸币。
那是八年前我们刚开始摆摊时攒下的第一笔营业额……三百七十二块六毛。
当时陈淮兴奋得像个孩子,非要把这些钱单独存起来,说以后开了大饭店,就把它们裱起来挂在墙上。
我把铁皮盒子放进背包。
又从枕头底下摸出身份证。
最后,我在餐桌上放了一样东西。
是那条在大火中烧得只剩一半的围巾。
那年冬天我用摆摊赚的第一个月工资给陈淮买的,火场里他用它包住我的头护住我的脸,自己却被烫伤手臂。
陈淮后来把这条围巾缝补好,说要留一辈子。
我把它留给他。
我欠他的命,用八年的青春和一身伤疤还清了。
从今往后,两不相欠。
在邻居大妈的帮助下,我搭上了去南方的长途客车。
车票是用铁皮盒子里的零钱买的,售票员数了很久,找给我两块四毛钱。
天亮的时候,陈淮回来了。
他在门口站了很久才掏出钥匙。
进门先看向卧室……被褥整齐,没有人。
浴室、阳台、厨房,挨个找了一遍。
他看到餐桌上的围巾时,身体晃了一下,扶住了桌沿。
手机疯了一样地拨我的号码。
已关机。
再拨,还是关机。
他又拨,一遍接一遍。
两天。
三天。
七天。
我的手机再没有开过。
第七天晚上,陈淮坐在沙发上,面前的烟灰缸堆满了烟蒂。
他没有去出摊,夜市的位置已经被别人占了。
冰箱里的菜全都烂了,他什么也吃不下。
隔壁大妈敲门送了碗粥,他接过来放在桌上,一口没动。
“小陈,小阮走之前托我跟你说一句话。”
大妈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
陈淮猛地抬头,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一样一把夺过来。
纸条上只有歪歪扭扭的几个字。
“围巾还你,命也还你,别找我了。”
陈淮攥着纸条,指尖一点点收紧,直到那张薄薄的纸被揉成一团。
他张嘴想说什么,喉咙里却只发出一声干涩的气音。
大妈摇摇头,转身要走。
“大妈。”
陈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闷得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她……她走的时候哭了吗?”
大妈在门口停住脚步,沉默了一会儿。
“没有。”
“她走的时候在笑。”
“我这辈子没见过那种笑,比哭还让人难受。”